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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

如何優化乾癬治療 (Treat to Target in Psoriasis)


這次在皮膚科研究醫學會講的主題為Treat-to-target and Other Strategy for Optimizing Psoriasis Patient Outcomes,剛好跟一個月前筆者在皮膚科醫學會所辦的乾癬論壇演講主題Tips i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psoriasis相互補足。對於乾癬患者的照護,一開始最重要當然就是正確診斷,接著通常都會依循現有的治療指引(treatment guideline)來幫助患者,但有治療指引就足夠了嗎?


治療指引(Treatment guideline)如何形成?





治療指引是怎麼來的?是根據藥物在臨床試驗中的結果而來的,所以,我們會知道藥物效果,安全性,副作用等等。現今有很多個組織都有制訂乾癬治療的治療指引,包括AAD,EADV,GRAPPA,EULAR等等,有這麼多的治療指引,而且還會隨著時間更新,但我們因此對患者的照顧有越來越好嗎?


乾癬患者長期照護,其平均PASI仍高達12分




我們來看一些調查報告,德國也有乾癬的治療指引,但從一份德國的問卷卻發現到一個令人意外的結果。

他們找了48個皮膚科醫師,蒐集自己所照顧的患者共1511多人,看這些乾癬患者長期接受治療的結果,意外發現,這些患者其平均PASI居然高達12分,而DLQI也高達8.6分,PSAI>10分的患者高達48.8%,PASI>20的患者也只有45.4%接受系統性治療。

大家看到這樣的結果,應該也會覺得這些患者並沒有受到適度的治療。

隔一年,他們又有做另外一份針對皮膚科醫師的問卷,總共49個皮膚科醫師,他們問在新的治療指引刊出後,皮膚科醫師的治療有改變嗎?

結果發現到,皮膚科醫師所照顧的乾癬患者接受系統性治療的比例,只從31%上升到35%,而有高達20%醫師回覆新的治療指引並沒有改變他們的原本治療方式,但這些醫師都認為治療指引是相當有用的工具,到底這中間發生什麼問題?




美國也有類似的問卷調查,從76000位乾癬患者的資料庫中挑選數千人,發送問卷給這些患者,想問患者現在接受什麼治療?對治療的滿意度?結果發現到,不論是輕中重度乾癬患者,都有30~50%沒有接受任何治療,而且根據2011年的資料來看,不論任何嚴重度的患者,高達52.3%不滿意他們現在的治療。

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落差?就如同剛剛提及,治療指引是根據藥物在臨床試驗中的結果而來的,但大家對於治療成功或失敗的定義並沒有共識。

如果沒有treatment goal,醫師和患者在治療的過程中並沒有目標追求,於是在治療期待和患者照顧上就會存在有差異性。

對於建立乾癬的治療目標是非常重要的,我們想要建立一個治療目標,如此一來醫師和患者可以向目標邁進,減少疾病負擔,同時可以增加患者癒後,增進患者照護。

更精確的來說,在臨床實務上,醫師和患者可以用治療目標來去看疾病的進展,評估患者對於治療的反應。如果治療目標沒有達到,醫師和患者就可以一同來檢視目前疾病狀態和治療方式,同時針對現在的治療選項來討論。


治療達標(Treat to Target)是新概念嗎?




建立治療目標或者說treat to target,是一個新的概念嗎?

其實不是。

其根本的原則是去增加患者的癒後,治療疾病直到原先設定的治療目標達成。

Treat to target concept在糖尿病照護已經存在很久了,我們要將患者的血糖控制在一定範圍內,糖尿病患者如果其醣化血色素(HbA1c)可以維持7.0以下,可以減少60%糖尿病視網膜病變,腎病變和神經病變,還可以減少40%心血管疾病。

除此之外,高血壓 (BP level),高血壓(cholesterol level)也都有treat to target概念。

Treat to target 在類風溼性關節炎(RA)也已經實行多年,設定治療目標可以減少疾病活性。

所以,現在皮膚科醫師也要思考對於乾癬治療是不是要這樣?替患者制訂一個specific, object, measurable target,但目前還沒有完整的研究。


Treat to target 在乾癬性關節炎已證實有效





乾癬性關節炎(PsA)已經有相關的研究,2013年有一個open-label RCT (TICOPA),找了206個患者,隨機分配給予intensive management或者是standard care。

Intensive management,就是每四週回診檢查一次,看是否有達到minimal disease activity,如果沒有就馬上更改藥物,而standard therapy則是根據醫師自己的經驗給予藥物治療,每12週回診檢查一次,看48週之後兩組患者其ACR20/50/70,X-ray和皮膚PASI75的改善率是否有差別。




結果發現到,分配到tight control(intensive management)組別的患者,不論是ACR20的達成率,或者是皮膚改善程度PASI75的達成率,都比standard care組別還要來得高。

可見,Treat to target應用到乾癬性關節炎(PsA),可以增加患者癒後。


如何設定治療目標,target為何?



我們知道treat to target是可以增加患者照護的,那接下來最重要的是:什麼是你的治療目標(What is your treatment goal)?




大家可以思考一下,什麼是你想要的治療目標(treatment goal)?

治療目標會隨時間改變,以前我們覺得PASI50就很棒,2009年加拿大和歐洲提高到PASI75,但現在隨著IL-17 antagonist出現,或許治療目標可以設的更高,但我們要設定的治療目標是要在臨床實務上,也就是現實環境下(real world)可以達到的,而非在臨床試驗中(Clinical trial)。一旦患者沒有達到目標,就告訴我們是否要改變治療方針。

所以你的治療目標為何?

PASI75,PASI90或PASI100。

還是覺得門診中用PASI太麻煩了,我們用BSA來看,要達到BSA<3%,還是PGA(physicial global assessment)<1分,PGA 0(clear)是一個簡單的目標,而且患者也比較容易理解,但以上兩者也都有缺點,BSA沒有評估每一個病灶的嚴重度(紅厚脫屑)。PGA並沒有將BSA包含在其中。

或者是我們以患者為中心,因此patient-report outcomes是很重要的,有些治療指引用生活品質指標(Qualityo of life, QoL)來當治療目標,但這個的目標不是那麼實際,大多數醫師很難採用。

同時,近來也發現到乾癬患者有許多疾病面向,包括關節炎,高血糖,高血脂,心血管疾病等等,我們是否需要考慮其他多種治療目標和優先順序。

舉例來說,如果患者同時有關節問題,是要先達到關節目標還是皮膚目標?


GRAPPA:treatment goal




GRAPPA在2014年的年會中,就有討論到這樣的議題,給所有參與的醫師和研究人員投票,看每一個治療標的該達成的目標為何?

PASI: 大多數人認為要達到PASI⫺75的改善度以上。

BSA:大多數人認為要達到病灶面積BSA⫹1。

PGA:大多數人認為要達到PGA⫹0/1。

DLQI:大多數人認為要達到DLQI⫹1。

與會人士還有進一步投票,看這些治療標的優先順序為何?

大多數人認為DLQI>PsA>PsO。

不過與會的125人中,有88個是研究關節炎的醫師,也就是風免科醫師比較多。


European consensus:treatment goal





歐洲共識的treatment goal是以PASI來看。

如果PASI改善度>75%,則維持現有治療。

如果PASI改善度<50%,則需要改變治療,可以調整藥物劑量,或者是多給予一種藥物,或者是轉換到另一種藥物治療!

至於50<PASI<75,就要看DLQI,如果DLQI>5 ,則需改變治療。如果DLQI<5,則可維持治療。


USA:treatment goal





今年二月在JAAD則刊登了National Psoriasis Foundation的治療目標,他們認為歐洲是用多種條件來設定治療目標是比較複雜的,他們後來表決認為只要單一條件(single criteria)就好。

優點是簡單,但缺點為沒有辦法包含其他的疾病層面。

多種條件的好處是可以包括疾病的各層面,但缺點就是不近人易。

他們認為既然治療目標是要在門診使用,選擇BSA會比較容易,不像PASI還要花時間計算。

當給予患者新治療之後,可以接受的治療目標(acceptable response)為BSA⫹3%或者是BSA改善度可達⫺75%。

最理想的治療目標(target response)則是達到BSA<1%。

同時在治療維持時期,每六個月評估一次。每六個月的target responset也為BSA<1%。

但是要知道BSA雖然對於皮膚科醫師方便使用,但BSA並沒有去看個別病灶位置,嚴重度和生活品質,所以還是要跟患者溝通。


治療多久需達到目標?





心中設定好治療目標後,另一個問題就來了,給予患者治療,多久要達到治療目標?何時沒達到治療目標就要做調整。

所有的治療,可以分為誘導期(induction phase),也就是大多數患者可以達到最大療效所需要的時間,此時間點就要評估治療的效果。

接著就會進入維持期(maintenance phase),在維持期間,也會固定每隔一段時間就要評估治療效果。

誘導期時間:歐洲的共識認為要16週,但可以延長到24週,要看藥物和劑量而定,因為有些藥物作用效果慢(slow onset),GRAPPA則認為臨床試驗研究都是以12週來看,對於大多數患者可以達到最大療效,但目前治療指引還是會等到16週,甚至會到24週來看(slower onset of action)。而美國則認為是3個月。

維持期時間:歐洲和GRAPPA都是建議每2個月都要評估療效,雖然理想的評估頻率還沒有共識,美國則是每6個月評估一次。


接下來,在門診該怎麼做?





因此,往後在門診中,我們也可以這樣和患者溝通,看患者想要達到的治療目標為何,當然對於每個乾癬患者而言,最終理想目標是達到病灶完全清除(clear skin symptoms)。

在實際面上,要達到這麼好的治療目標或許可行,可是要付出的成本跟風險,是不是患者也可以接受,這真的要好好討論。

乾癬就如同慢性病(糖尿病或高血壓)一樣,我們不能治癒,但可以努力達到病灶清除(clear skin),就是達到長期穩定的治療成功。

對於慢性疾病最重要的準則,就是達到長期穩定的治療成功。


如何優化現有治療?





雖然剛剛提到設定治療目標(treatment goal)可以補充現有的治療指引(treatment guideline),來增加患者照顧。

而且treatment goal也提醒我們何時應該要調整我們的治療,但目前卻很少有文獻告訴我們,在臨床實務上,如何將傳統口服治療或生物製劑更理想化的使用,何時/如何轉換治療方式。

治療指引(treatment guideline)只告訴我們如何給予患者一致的治療,但並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調整治療方針。

在2014年JEADV有篇文章提供我們該如何理想化我們的治療,33位皮膚科醫師根據EBM搜尋現有文獻,再經由共識後整理出來的結果,在此將文獻精簡後給大家參考。


如何優化口服藥物?





Cyclosporin應該只用在短期治療,來達到臨床效果(50% reduction in mean PASI),建議間斷使用3~6個月,可以給予一或多次療程。除非一些特別的理由(真的沒有其他治療可以選擇),可以使用到2年,但必須注意腎毒性,高血壓,和增加皮膚癌的風險。

如果給予劑量為2.5~3 mg/kg/day,通常4~6週可見效果(PASI50)。

如果劑量> 5mg/kg/day,約3~4週內可見效,但可能較高機會產生毒性。

如果劑量為2.5~5mg/kg,預計可在5~12週達到最大效果。



MTX劑量:如果每週給予15~22.5 mg,大約可在3~4週看到臨床效果(PASI50),同時可在7週內達到 PASI 75。臨床上最大效果約在12~20週內可見!

如果在第8週不見臨床效果,可以增加劑量至20mg。給予20mg在16~24週仍不見臨床效果,再增加劑量是否有更進一步的效果仍未知。

雖然沒有EBM回答MTX可以使用多久,但大多數的專家都建議,MTX可以長達10~15年都有效,只要給予規則的安全監控。

因此MTX治療,只要患者有效,而且可以忍受,就可以一直使用。

對大多數的患者而言,MTX造成肝毒性機會是相當低的,但如果患者有HBV,HCV,alcohol intake,obesity或type II DM,則風險會上升,而且患者同時正在服用的其他藥物也要考量。

專家建議,生物製劑無效時,優先合併MTX> Acitretin>phototherapy。


效果非常理想時,可中斷治療嗎?





如果要達到長期控制,持續治療是需要的!

因此中止治療通常不建議。

但如果病人同意,而且已經達到很好的效果,包括幾乎完全清除,而且患者生活品質也很好,長達至少1年以上,那可以考慮停止治療,但需要小心的追蹤。

通常中止治療2~6個月後,都可以看到復發。

只有很少數的族群可以建議中止或間斷治療,但一定要和患者討論,要將患者的心情考慮其中,因為長達一段時間清除後,患者對於疾病復發的耐受度會降低。

如果只有侷限的復發,可以用外用和照光控制。

實際臨床上的建議,如果復發時PGA>2,PASI>5或DLQI>5,那就要考慮給予傳統口服藥物治療。


如果要轉換藥物時,該怎麼做?




對於藥物轉換上的建議,要看因何種原因轉換藥物。

如果從一傳統口服藥物轉換到另一種是因為安全性的理由,那就必須等到血液檢查數值回復後,再給予另一種藥物( treatment-free interval)。

但如果是因為藥物無效而轉換藥物,可以直接轉換或者是給予一段時間overlap。

不論是Acitretin,MTX或者cyclosporine,如果轉換成生物製劑時不需要有washout period。

但唯一需考量的是cyclosporine,如果原本接受cyclosporine而且有些許療效的患者,再轉換成生物製劑時,可考慮overlap 2-8週,以減少rebound的機率。


給予生物製劑,效果卻不佳時該怎麼辦?





當生物製劑無效時,我們該怎麼做?當然大家可能會說:那就換藥吧。

但有時候,患者病灶有改善只是沒有到很理想,而且也沒有到可以換藥的標準時,或者是還不到6個月新申請的時間,那有沒有什麼好方式?




就像剛剛提到我們可以合併口服藥物?那要哪一種?MTX?A酸?還是cyclosporin?哪一個比較好?還是說乾脆搭配照光呢?

這是大家在臨床上常會遇到而且是困擾的問題。



2015年JAMA dermatology就有一篇文獻建議大家可以怎麼做。

專家建議生物製劑無效時,優先合併MTX> Acitretin> phototherapy。

可見臨床上合併使用MTX是很重要的,主要是因為乾癬不像類風溼性關節炎患者,有那麼多種生物製劑可以使用,一旦一種生物製劑失效後,乾癬患者可以選擇的生物製劑就更少了!因此,如何維持生物製劑的療效就很重要了。


生物製劑效果非常理想時,需要調整嗎?





當患者如果接受生物製劑效果很好時,是不是有些調整劑量的方式?

中止生物製劑通常不建議,但其實這在門診上常會遇到,有許多經生物製劑治療後效果很好的患者,就不太願意規律回診,或者是就會自己延長施打時間。

目前還沒有文獻說明調整劑量的標準方式。

但生物製劑都是拿來做長期使用,理論上如果減少劑量,效果會降低,同時也有一些文獻證實,較低的劑量可能會增加藥物抗體的產生,進而減少藥物療效。

臨床實務上,adalimumab和etanercept可以延長施打時間,還可以維持治療效果。

使用ustekibumab,延長施打時間超過12週並沒有任何意義,但理論上可以減少劑量從90mg降低到45mg。

臨床試驗中也發現到,大約高達20%患者,中斷後再給予同一藥物後,會無法達到PASI 75改善(原本第一次使用是可達成的)。

中斷更多次,效果會更差。

中斷治療數月內,會有很高的機會再次復發。

當藥物中斷後,如果再次給予,仍需要給予induction dose (除了infliximab外)。

照顧乾癬患者,除了要遵照治療指引(Treatment guideline),我們也要和患者討論想要達到的治療目標,替每位患者規劃治療方針,同時設定需多久時間達到治療目標,一旦沒有達成,就再跟患者討論,是否要調整現有的治療方式,才能給乾癬患者最理想的照顧。